NOT KNOWN FACTUAL STATEMENTS ABOUT 買樓

Not known Factual Statements About 買樓

Not known Factual Statements About 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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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物業的業主或租客,可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詢問有關保險的具體安排。

大廈公契內會詳細列明每個單位的管理份數,同時也界定了不同業主在大廈日常管理支出上應支付的責任。基本上,單位面積越大,所佔的份數便會越多。例如大廈頂樓的複式單位,管理費也會比其他單位貴。

(二)如果該積欠管理費的住戶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之金額達其建築物評定價格及當期土地公告現值的百分之一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管理委員會應促請其改善,如果於三個月內仍未改善給付者,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如果該住戶是區分所有權人,管理委員會甚至可以依照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命該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所有權,於判決確定後三個月內仍不自行出讓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管理委員會還可以聲請法院拍賣其所有權。

那麼,這些設施的維修、保養、管理都是開支來的,所以屋苑的配套愈多,你的管理費便會愈貴。

需要提醒的是,管理費並非永遠不變,大多數情況下,會每年跟隨通脹及市價上漲,業主及住客均需留意管理費的調整程度。

一、積欠依本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二、違反本條例規定經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處以罰鍰後,仍不改善或續犯者。三、其他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前項之住戶如為區分所有權人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於判決確定後三個月內不自行出讓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聲請法院拍賣之。前項拍賣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

一般來說管理公司會根據大廈公共空間的整體開支,向業主收取管理費,並按不同單位的管理份數攤分,所以每一單位的管理費也都不同。

物業管理費是按大廈公契規定業主每月必需繳付的費用,用於住宅日常的管理,主要包括:

具體包括的項目有: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開發經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等。 read more

無論業主因為甚麼原因欠交管理費,管理公司都可以根據公契條款,先向相關單位的業主給予通告,如將通知放入單位信箱,甚至於大堂貼出欠交管理通知公之於眾。如業主仍不理會,長期拖欠管理費,管理公司可以向小額錢債審裁署,甚至入稟法院,向業主追討欠交的管理費及因拖欠費用而產生的利息。不過,業主如仍舊不理會判決,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便可根據判決申請釘契,從而影響該單位的二手買賣和按揭申請,甚至申請拍賣單位還債。因此,若業主不想被申請強拍,便要準時交管理費了。

勞動保險費指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基金)、易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辦法的企業按規定提取的退休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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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全部費用加起來都沒有這麼多,然而中國股市走勢不佳,導致也無法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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